关于本站 | 网站地图 | 收藏本站 | 联系我们 | 郑重申明
版权申明 主办: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政府 协办:港闸区网络管理办公室
地址:南通市城港路58号 电话:0513-85609707 邮编:226005
苏ICP备05003535号 技术支持:江苏连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
首 页
|
领导致辞
|
港闸概况
|
新闻中心
|
政务公开
|
公共服务
|
投资指南
|
民意互动
职权流程图
办事事项
职权流程图
办事事项
职权流程图
职权流程图
办事事项
职权流程图
财政局
部门职责
内设机构
领导分工
政策法规
部门文件
部门动态
政府信息公开
职权流程图
职权目录
办事事项
部门信箱
区财政局部门职责
(一)贯彻执行国家财政、税收的方针政策,指导全区财政工作,执行国家和省、市财政、预算、税收、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;结合本区实际,提出贯彻意见,并组织实施。 (二)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,制订全区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财政计划,编制全区年度财政预决算,对财力进行综合平衡。 (三)依据中央和省、市关于财政、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、政府公共财产管理、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,制订和执行财政、财务、会计管理的政策规定。 (四)编制年度区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;受区政府委托,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预算及其执行情况,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;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入,管理区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;管理区级有关政府性基金;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、政府性基金立项、审批的申报工作;参与全区治理乱收费、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工作。 (五)参与地方性税收政策、措施的调研、论证。根据预算安排,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等工作。 (六)管理区级财政公共支出;制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;制订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;监督执行《行政单位财务规则》、《事业单位财务规则》。 (七)制订和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、改革方案、管理措施;负责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、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的有关管理工作;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、分析,指导财产评估业务;管理、监督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市场;监督执行《企业财务通则》,负责全区企业财务制度的制订和监管。 (八)负责全区农业税征收管理工作;指导乡镇财政建设工作。 (九)管理区级财政基本建设支出;制订和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。 (十)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;制订和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;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。 (十一)管理全区会计工作;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、《企业会计准则》,监督执行政府总预算、行政事业单位及行业会计制度;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;组织实施和指导会计委派制工作。 (十二)监督地方财税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;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;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。 (十三)制定财政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规划,组织财政、会计人员培训;负责财政研究、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。 (十四)贯彻执行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决议、决定,承办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工作。 (十五)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